Notice訂房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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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訂房規範

◈ 取消及更改訂房注意事項

  1. 於入住日期14日前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將退還100%之訂金
  2. 於入住日期10-13日前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將退還70%之訂金
  3. 於入住日期7-9日前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將退還50%之訂金
  4. 於入住日期4-6日前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將退還40%之訂金
  5. 於入住日期2-3日前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將退還30%之訂金
  6. 於入住日期1日前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將退還20%之訂金
  7. 更改入住日期限變更壹次,如經變更後不得取消,如需取消收取100%之訂金
  8. 登記住宿日若發生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而無法入住,如地震導致交通中斷、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,請於入住日前三日內〈含當日,當日須於18:00前〉與訂房中心聯絡,辦理退費,否則視同入住。

有任何疑問請詢問中壢大飯店櫃台人員或致電詢問,謝謝!